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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国信阳光充电站(实验项目)工程竞价公告


编辑:2022-06-30 19:31:17

国信阳光充电站(实验项目)工程竞价公告

 

大庆市国信阳光充电站(实验项目)工程,主要包含城投公司充电站和湿地公园充电站工程,施工主要内容有充电桩配电、室外配电柜基础、直流充电单桩基础、修复沥青铺装、新建路缘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各参与单位报价在建设方提供的控制价基础上进行下浮(***多下浮10%),选定报价******者为***终施工实施单位。若多家单位同时下浮10%,则在下浮10%单位中以抽签方式确定***终实施单位。

一、材料要求

1、为保证施工质量和充电桩运行安全,施工方须采用建设方和充电桩厂家共同指定的上上电缆、远东电缆、金桥电缆三者之一的电缆,材料选用承诺必须在报价文件上体现;

2、施工方施工前需提供电缆的采购合同、发票和质量合格证等相关文件,如施工中发现使用的电缆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的电缆不是建设方指定品牌,建设方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并作相应处罚。

二、控制价和报价要求

本工程控制价为:411610.45元

按下浮率进行报价(如按控制价下浮10%)。

三、资质要求

施工方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自然日,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每日按中标价格3%缴纳逾期违约金,遇不可抗力工期顺延。

五、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通知建设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验收合格报告,验收合格报告必须应由建设方指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并作为结算依据。验收依据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等,如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方应在建设方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六、付款方式和质保期

本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预留剩余结算总价5%为质保金,2年质保期后支付剩余5%工程款。

七、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缴纳形式为从基本账户转账。自中标之日起三日内施工方一次性支付给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无息退回施工方。如因施工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无法通过验收并给建设方造成损失,此款作为对建设方的损失赔偿金,不足部分施工方仍承担给付的责任与义务。

八、工程施工地点

本工程施工地点:大庆市城投公司、大庆市湿地公园、大庆市路灯管理中心

九、其他事项

各参与报价单位法人或委托人于2022年7月2日9点将报价单(格式自拟,需写明下浮率、材料选用承诺)、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明文件、委托书、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城投公司1楼开标室,

咨询电话:8186025

附件

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2_大庆市国信阳光充电站(实验项目)工程竞价公告

附件:充电站(实验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清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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